离婚的制度形式之诉讼离婚

时间:2023-05-30 15:41:40 来源: 法务网

我国的离婚制度,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,现主要介绍一下诉讼离婚的相关内容。


(资料图)

诉讼离婚,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,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。诉讼离婚制度,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,包括一方要求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;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,但在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。
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必须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实已破裂、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,应当准予离婚:
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目前,我国对妇女、儿童的身心健康的权益加大了保护,在一定条件下限制了男方提出离婚的请求权。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;但是,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。即在上述情形下女方提出离婚的,不受限制。女方自愿放弃法律对其的特殊保护,说明其本人已经对离婚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,对此,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准予离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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